身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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節稅空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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租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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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客:房屋租金扣除
房東:租金所得可扣除費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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購屋借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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購屋借款利息扣除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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換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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財產交易損失扣除額
自用住宅重購扣抵稅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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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自用住宅重購扣抵稅額」申報條件
1. 自出售並完成移轉登記日起2年內重購;先購後售亦適用之
2. 出售或重購之房屋以本人或配偶名義登記
3. 出售或重購之房屋須為自用住宅
4. 本人、配偶或扶養親屬於申報年度已設籍於該屋
5. 房屋出售前一年內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
6. 重購價額超過原出售價額
註:以本人或配偶名義出售,另以配偶或本人名義重購亦適用退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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