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月份又到來了,除了欣賞五月雪之外,最重要的事情莫過於報稅,報稅裡面如何節稅又是另一件重要的事,正所謂,所有的節稅空間都存在於列舉扣除額裡,因此我們在這邊就來瞭解一下綜合所得稅裡相關扣除額的資訊囉。
一般扣除額:又可分為標準扣除額及列舉扣除額,這兩種只能擇一使用。若為單身者,標準扣除額固定為76000元,若為夫妻合併申報則為152000,這是不需要任何證明文件的。
「列舉扣除額」可分為:
- 人身保險費:健保費無金額上限,一般保險費則核實列報,上限為24000元。
- 醫藥及生育費:核實列報無金額限制。
- 災害損失:核實列報無金額限制。
- 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:須先減去「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」後,以30萬元為上限。
- 房屋租金支出:每戶上限12萬元。
- 對慈善團體之捐贈:總金額不能超過綜合所得總額的20%。
- 對私立學校之捐贈:總金額不能超過綜合所得總額的50%,如未指定捐款給特定學校法人或學校,可全數列舉扣除。
- 個人對政黨、政治團體、候選人、擬參選人之捐贈:不能超過當年度綜合所得總額的20%,且總額不得超過20萬元;對同一擬參選人每年捐贈總額不得超過10萬元。
特別扣除額:
- 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:核實列報,每人上限104000元。
- 財產交易損失扣除額:可扣抵當年度的財產交易所得,如果當年度不夠扣抵,可以用在未來三年內的財產交易所得中扣除。
- 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:核實列報,每一申報戶上限27萬元。
- 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:每人上限104000元,須檢附身心障礙手冊影本。
- 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:核實列報,每人上限25000元,限納稅義務人申報扶養子女的大專以上院校之教育學費才可扣除。
除上述各項扣除額之外,若有勞退基金自提部分,可不計入年度薪資所得中;此外,使用列舉扣除額時,除了申報自己的人身保險費支出外,若有申報扶養子女,也別忘了善加利用子女的人身保險費額度,增加扣除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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